位于凤凰吉信镇中心完小内,距凤凰古城22千米。原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1468平方米,现存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,建筑面积600平方米。由主体建筑、后房、廊房组成。主体为砖木结构穿斗式阁楼建筑,重檐歇山顶,正脊鸱吻宝顶,檐下均为卷棚。正屋三开间,明间为教师授业之所,东西次间为生童习作之室,每室可容纳40余人。二层阁楼为藏书楼,面积与一层明间相等。正屋的左右两边及后边,均有一栋附属建筑,砖木结构,硬山顶平房。
三潭书院于清同治十一年(1872年)动工,同治十三年落成,系吉信(原名得胜营)苗族乡绅吴自发任黔东兵备道时,深感苗地文化落后之苦,以至无科举功名引为终身遗憾,为造福苗族同胞,于是将无处发放的本藉平蛮阵亡部属抚恤金8万两白银押解回乡,用于筹建书院,同时购置稻田一百六十亩,作为书院的产业,所获收益,用于书院师生的—应费用开支。初名“新吾书院”,光绪六年(1880年)更名为“三潭书院”。民国初,为适应新的学制,三潭书院更名为“存诚学校”,“存诚”有纪念书院创办人吴自发的意思,因为他号“诚哉”。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改为“县立第十小学”。 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再次更名为“县立第四小学”,实施教育部颁发的《修正小学教程》。1940年,县政府为实施国民教育,又更名为“得胜营乡中心国民学校”,按国民教育法进行教学与编制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,曾经更名为“吉信镇中心小学”、“吉信完小”。1958年,该校也随着“大跃进”的浪潮,由戴帽子的初中班到“社办中学”,现名“吉信镇中心完小"。
清朝时,书院设置的课程,除适应当时科考的八股、策论、制艺与试贴诗等必修课业以外,还设置时论并兼习西学等选修课。使生童既有专业,又有选择,力求博学多用,诚正扎实。
百余年来,书院为得胜营培育了众多英才,因而民国时得胜营称为“蔚文乡”,它是我国唯一一座由苗族同胞创办的书院。
2002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