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后宫

位于凤凰古城东正街97号,始建于明嘉靖至万历初年(1554—1584年),福建有很多客商来凤凰做生意,他们信奉妈祖,为了祈求平安,就在这里修建天后宫。规模为前后两进,前为店铺,后为神堂,清乾隆年间毁于火灾。清光绪《凤凰厅志》记载:“天后宫在东门内正街路南,咸丰年闽商购建,外仍店面,龛设后重,暂备春秋暨诞辰礼祀”。神龛内供奉妈祖神像,春秋及妈祖诞辰进行祭祀。同时把这里设为福建会馆,作为福建商人集会的重要场所。

 

20世纪50年代,后栋用于安置居民,前栋被改建成粮食部门的营业部,供应县城机关单位及居民的生活用粮。之后用来开办“野味馆”,60年代,劳动服务站用做制造水泥棺材的工场。

 

2003年,县人民政府拨专款进行整体修复。重修后的天后宫占地面积2600多平方米,整体布局为四合院格局,由戏台、妈祖殿、观音堂、财神殿、通神殿、回廊、庭院组成,四周围墙,临街面修建牌坊式门墙,拱形大门,墙面用堆塑方式绘制了几幅花鸟、海浪及神话故事图案。

 

2011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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